广东省外汇局近日对东莞农商银行外汇违规行为进行重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粤汇处〔2026〕2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多项外汇业务违规行为受到严厉处罚。经过调查,该行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时,未能合理审查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违反了资本项目管理规定,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规操作售汇业务,以及违反结汇、售汇业务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广东省分局对东莞农商银行进行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总计罚没款达到277.71万元人民币。

东莞农商银行的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成立的东莞信用互助组,1996年脱离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2005年完成统一法人改革成立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在2009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份代号:9889.HK)。该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惠州分行等地设立了异地一级分支机构,并表管理多家农村商业银行,服务范围覆盖粤东、粤西区域。

截至2025年末,东莞农商银行集团的资产总额达到了7960.16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为5442.12亿元,贷款余额为4090.3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9%,而拨备覆盖率为207.68%;资本充足率为15.4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3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东莞农商银行官网以及相关公告。